区总工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29 14:19:44
11月25日下午,天桥区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区总工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建设,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会议强调,要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质,加快培育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一是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二是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完善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要健全职工发展体系,加快构建新型产业工人技能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四是要维护好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