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济南市职工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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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工人文化宫)是2012年底经市委研究,由原济南工人文化宫、济南第二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职工之家服务中心4个县处级事业单位合并而成的财政补贴副局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2020年9月原莱芜工人文化宫(济南第三工人文化宫)合并至发展中心。
近年来,济南市职工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坚持党建统领,着眼提质增效,积极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发展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被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全总党组原书记、常务副主席李玉赋,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张江汀,副省长凌文先后对发展中心承办的省市工人文化宫建设、“求学圆梦”、省市职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批示肯定。“求学圆梦”志愿服务被市文明办评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项目,济南劳模风采展览馆被省总授予“第一批全省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
济南市职工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全市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职工群众文化、体育等娱乐活动。
(三)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承担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
(四)承担济南工人文化官的管理运营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为广大职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
(五)完成市总工会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有阵地主要包含:
一、位于市中区经二纬三路19号原济南工人文化宫园区
1、职工剧院,主要用于职工文艺汇演、报告、会议等;
2、综合培训楼,主要用于技能培训;
3、综合服务楼2000平米,现为省市职工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二、位于天桥区济洛路94号原济南第二工人文化宫园区
1、五一广场2.5万平米(含五人制标准足球场2个、塑胶篮球场4个);
2、北楼1万平米,发展中心办公、一二层待规划使用;
3、南楼1万平米,主要为省市职工融媒体中心、职工运动健康管理中心(职工羽毛球馆)、职工及子女艺术培训中心、职工美术厅、济南劳模风采展览馆及求学圆梦职工学历教育运营中心;
4、地下车库1万平米(163个停车位)。
郝慎超:党总支书记、主任
亓宏霞:市总工会正处级领导干部(事业)
时庆利: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周海学: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王琪: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李延青:党总支委员
济南市职工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设6个副处级内设机构:综合部、宣传教育部、职工培训部、职工文艺部、职工体育部、事业资产部。
(一)综合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党建、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宣传教育部。承担中心宣传阵地建设、“互联网+文化官”运作、劳模工匠馆的管理维护使用工作;配合市总工会机关做好职工舆情引导工作;招募职工文艺志愿者队伍、吸引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职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三)职工培训部。承担职工(农民工)文化素质(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有关工作;承担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承担职工综合培训楼等场
所和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工作。
(四)职工文艺部。承担职工文化艺术展览馆、职工剧院等场馆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使用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群
众文艺活动。
(五)职工体育部。承担市总工会机关举办的各类职工体育赛事活动;承担运动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群众体育活动。
(六)事业资产部。承担中心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
一、市中区经二纬三路19号(原济南工人文化宫园区)
1、职工文艺部(职工剧院):86195748/86195749
2、职工培训部(综合培训楼):85905606
二、天桥区济洛路94号(原济南第二工人文化宫园区)
1、综合部(五一广场、地下停车场):85905196/85951154/86051806
2、宣传教育部(济南劳模风采展览馆、职工书屋):85066668/85931196
3、职工培训部(求学圆梦职工学历教育运营中心、职工及子女艺术培训中心):85905606/68828301/85826289/85956099
4、职工文艺部(职工美术厅):85905686
5、职工体育部(职工羽毛球馆、足篮球场):85955077/85952079/85913962
6、事业资产部:85954011/85825564/8581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