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莱芜最美职工”选树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总工会,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聚焦“项目深化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努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莱芜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寻找、挖掘、宣传一批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一线模范职工树立典型,发挥导向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坚定实施“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创新兴区”发展战略,聚力“一城一谷一基地”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莱芜、奋力争当强省会建设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
二、选树范围
重点选树企业单位生产、工作一线的在职职工。所选出的10名“莱芜最美职工”企业人员所占比重不低于8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重不高于20%。教育、卫生分系统选报,不单独接受推荐。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不参加本次选树活动。已获得该项荣誉的人员不重复参加选树活动。
三、选树条件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2383”工作思路,积极选树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项目深化年”活动、奋力推进现代化新莱芜建设再上新台阶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爱岗敬业。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长期坚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三)诚信友善。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能够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个人品德。
(四)勇于创新。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在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生产技术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选树工作。各单位层层发动,深入挖掘,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
(二)推荐申报阶段。3月15日前,各推荐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选树条件自行考察公示,研究确定“莱芜最美职工”候选人。
候选人推荐电子版材料包括:候选人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jpg格式,2M以上)2-3张、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见附件)、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获得的全国、省、市、区级荣誉(包括各类专利成果,每人最多提供5项,区级荣誉仅包括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机关所颁发),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箱:lwghxjb@jn.shandong.cn ;
候选人推荐纸质版材料包括:推荐表(加盖公章,一式3份),请将纸质材料报区总工会综合科,地址:文化北路001号莱芜大厦617室,联系电话:0531-76116258。
各街(镇)总工会参照莱芜区工会网上信息平台建会企业数与会员人数综合统计确定候选人拟推荐人数(参考附件1);教育、卫生系统由区教体局工会和区卫健局工会统一上报,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工会(除教育、卫生系统)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评选审核阶段。3月16日至3月23日,活动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到部分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候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定,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莱芜最美职工”和“莱芜最美职工提名奖”各10人。
(四)集中宣传阶段。评审结束后,“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对“莱芜最美职工”进行通报,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工会相关荣誉的评选。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相关媒体组织宣传报道“莱芜最美职工”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总工会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工匠等各方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综合科,负责活动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合作,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推介。各推荐单位确定“莱芜最美职工”候选人后,要加大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三)增强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莱芜最美职工”挖掘、推荐工作。通过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团结带领全区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奋力谱写建设现代化新莱芜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