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1.创新组、创业组、创业扶贫组、返乡下乡创业组的参赛对象,应为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重点鼓励去产能转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困难职工和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参赛。
2.创业好导师组的参赛对象,应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为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全国及我省有关创业赛事并获奖的项目。
1.创新组。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创业组。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参赛企业应为发展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
3.返乡下乡创业组。报名参赛人员可是掌握现代生产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农民工;也可是退役士兵和城镇科技人员。
4.创业扶贫组。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创业项目。
5.创业好导师组。参赛对象应为长期为工友创业服务的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参加以上组别比赛的企业、团队,应是各级工会重点扶持对象,支持工会工作,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相关制度落实较好。
三.实施步骤
大赛拟分报名、决赛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报名。基层工会要广泛组织动员创业团队和个人参加比赛,5月29日前将审核后的参赛项目清单和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路演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演示PPT、展示视频、导师报名表)上报至县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第二阶段,决赛。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通过“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根据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分别产生各组前3名。各组第一名推荐参加山东省第五届创业大赛工友赛区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