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莱芜区工会指导员走进 企业签订“1+3”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21-04-14 15:52:47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近日莱芜区集体协商指导员与开发区工会负责人到山东鑫华星暖通科技有限公司,莱芜爱尔眼科医院两家企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与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进行交流座谈,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宣传“1+3”集体合同的有关法律、法律,详细解读“1+3”集体合同内容与重要性。

  


  


  通过企业劳资双方的协商,进一步完善了集体协商内容,更好的实现劳资利益共赢。在指导员的指导下,劳资双方按规定程序签订“1+3”集体合同。


拟稿人:管理员   核稿人:管理员   来源:莱芜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