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家工会组织和12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期,省总工会下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表扬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市12家工会组织和12名工会工作人员受到通报表扬。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历下区职工服务中心、济南市槐荫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济南市天桥区职工服务中心、济南市历城区总工会、济南市长清区总工会、济南市章丘区总工会、平阴县总工会、商河县总工会、济南市总工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国资委工会工作委员会、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总公司工会等12家工会组织被评为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董文峰、宫晓东、于纪航、于芳、李敏、王才华、王宁、鞠蕾华、牛晓楠、杨军红、肖风祥、张燕等12名工会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在困难职工生活、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细化措施、分类救助、精准帮扶,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累计发放送温暖资金5421余万元,救助困难职工51601人次。推动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困难职工子女1653人次,发放助学金609万余元。救助患病困难职工314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462余万元。开展大病互助保障活动,为身患大病的职工提供“二次报销”保障,发放救助金4002.67万元,救助职工14795人次。截至2021年3月30日,济南市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总数由2016年的6801户减至323户,脱困率为95.3%,其中深度困难的133户经帮扶救助后全部实现解困。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工会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的帮扶救助,逐步建立健全层次清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的常态化梯度帮扶工作格局。坚持“脱困不脱策”,保持困难职工帮扶政策连续性、持续性,确保不出现大规模低收入职工返困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职工,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