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大厅> 困难帮扶

困难职工家庭人口的计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10:50:22

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或以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拟稿人:管理员   核稿人:管理员   来源:济南市职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