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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区总工会

       

       市中区总工会是全国总工会的区级地方组织,在区委和市总工会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区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工会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 行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的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 和制度的制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区属党委和有关单位选配好基层工会主 席。

       (五)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大力培养“四有” 职工队伍;组织和指导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六)指导、协调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组织动员全区职工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协助区政府做好区以上劳动模范的推 荐、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各项劳动法规,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协调劳动关系,为职工群众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资产;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九)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积极开展 送温暖、再就业、困难帮扶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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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峰:市中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一级调研员;

    姜道森:市中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二级调研员;

    程立国:市中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三级调研员

    马德静:市中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毛磊:市中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德安:市中区总工会三级调研员;

    杨振远:市中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工文化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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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8月,济南市总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及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总(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济工〔1989〕35号文件,决定将济南市总工会各区办事处改建为济南市各区总工会。1989年11月,市中区总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市中区总工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宣科、综合科3个科室。下设市中区总工会职工文化服务中心(市中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副处级)1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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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市中区总工会办公室:0531-82078168;

    市中区总工会法律工作:0531-82078142;

    市中区总工会组建、变更、注销工会、劳动竞赛、劳模工匠等相关工作:0531-81751992;

    市中区总工会宣教、女工、求学圆梦、齐鲁工惠APP等线上相关工作:0531-82078169;

    市中区总工会职工文化服务中心(市中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0531-81751993;

    市中区工人文化宫:0531-81751994。


    地址:


    市中区总工会 :市中区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9楼;

    市中区总工会职工文化服务中心(市中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中区卧龙路354-1号工人文化宫一楼;

    市中区工人文化宫:市中区卧龙路354-1号工人文化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