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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拿什么来保障你的权益?

发布日期:2019-11-19 16:04:39


互联网时代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

通过网络平台就能享受

出行、代驾、送餐、接送、

厨师、按摩、美甲

等各种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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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靠“网”生存的灵活就业者

现在有个通俗的称呼——

“网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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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

“网约工”的法律身份

还没有得到立法层面的认定

因此

他们面临着

劳动保障方面的待遇缺失

现实

没有劳动关系 无法参加社保

  陈雅是一名微商,通过微店、淘宝店和视频直播销售化妆品、服装和饰品。她有上游的供货商,也有下游的销售代理,通过网店和视频直播获得订单,但这只是商业上的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动保障也就无从谈起


  陈雅琢磨着,要给自己建立一份保障。可是,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她无法在北京参保,只能让父母在河南老家为自己办了一个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钱不多,待遇标准比北京的职工要差得远,但好歹算是有了一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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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考虑到将来要在北京买房、买车、子女上学等都有社保缴费年限的要求,陈雅琢磨着,一定要想办法在北京参加一份职工社保。还是那个原因——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所以没有办法参保。


  她在网上一搜,发现有几百家做社保代理的公司,她随意选择了一家,每年交1000多元的服务费,对方以陈雅为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给陈雅缴纳了一份社保,当然,所有的社保费用,包括单位应缴纳的,还有个人应缴纳的,全都由陈雅自己负责。选择社保代理的人很多,大多数选择的都是按最低档缴费,刚开始,每月缴纳的社保费在1000多元,现在已经涨到了1600多元。但这种代理方式实际上并不被政策所允许,只是游走在法律法规的边缘


呼声

“网约工”迫切需要工伤保险

  像陈雅这样的自由职业者是社保代理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此外,还有大量的网络主播、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情况类似,“网约工”们与网络平台合作,通过平台展示自己,获得订单,与平台进行分成。


这种劳动关系较为特殊,与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关系较难界定,通过已有的法院判例来看,往往不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劳动保障也就无从谈起了。


  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比,工伤保险对于“网约工”们来说,似乎更加迫切。因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毕竟还可以通过在户籍地参保的方式实现,虽然待遇享受很不方便,而且标准也低,但总算是“聊胜于无”。可工伤保险,目前还是个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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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所从事的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行业,看似在拼时间、拼速度,实则在“拼生命”。“城市骑手”通过疲劳驾驶或者违章超速来“赶时间”, 很容易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快递员送货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受伤三天后企业补缴社保,快递员工伤向谁索赔?”在各大法律咨询网站,不少快递小哥针对工伤问题进行咨询。对于他们来说,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路上,发生意外的概率也更高,权益保障的缺失,让他们时常陷入维权困境


专家

工伤失业保险应覆盖泛化

  社保专家余清泉表示,新经济新业态下,用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主体平台想上工伤保险不太可能,只能求助于商业保险;灵活就业劳动者理论上可以以灵活就业名义参保,但实际上掣肘太多。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余清泉认为,可以重新从底层思考社保体系设计逻辑原理。五大险种分为两类:就业关联型和普适保障型。工伤和失业保险是就业关联型,养老、医疗、生育是普适保障型。就业关联型,无论是稳定就业还是灵活就业,无论传统经济还是新经济,无论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都有需要。所以,理论上就业关联型险种应该遵循大数法则,强制性范围更广,参保更灵活,覆盖所有就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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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清泉建议,工伤、失业保险应该覆盖泛化,把非劳动关系的新经济新业态用工平台从业者纳入。


  另外,国内现在对新经济新业态平台这种用工已经超出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范畴,在《电子商务法》里有所提及。“这其实也提醒我们,确实要跳出传统劳动关系和职工社保关系强绑定窠臼才能解决当下问题。”


工会

应在“网约工”权益保障中有所担当

专家表示,在相关制度发展滞后的情况下,职工的利益首先应由工会来保护。工会应主动适应网络用工模式的要求,积极参与到维权监督工作中,在“网约工”权益维护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工会可通过扁平化的管理机制将分散的、易流动的“网约工”个体组织起来,推动行业性集体协商、完善行业工时及劳动保护标准。也可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网约工”提供权益受侵害时的法律援助、有助于职业技能提升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劳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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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北京市快递协会就与北京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组织企业和职工代表,签订了全国首份快递行业《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就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进行约定。


对于“网约工”的权益保护,

网友有哪些看法和建议呢?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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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管理员   核稿人:管理员   来源:​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