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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总工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一、推荐理由
福建厦门市总工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搭建市、区、行业三级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聚焦数智赋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案例情况
(一)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建立多方联动维权服务架构。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市总工会积极作为,争取推动成立市委牵头、市总工会等37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担任专班领导负责牵头抓总,市人大、市政协负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题调研,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成立督导组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职能部门发函提醒,其余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部门推动、工会深度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市委、市政府还从畅通维权渠道、加强职业伤害保障、引导督促企业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18条措施,并由专班每月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进展、商解难题,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聚焦服务质效,建立多元共治维权服务体系。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24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共同建设全省首家市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并将服务资源力量向下延伸,设立各区级分中心、各行业分中心,形成分级分行业的维权服务体系。在各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设立工会调解工作站,每站分级配备1~3名工会调解员,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联系引导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社工机构等单位安排调解专家常驻各级工会调解工作站,调解成功的,工会计件付费;针对复杂案件调解不成功的,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的协同优势,借助人社、法院等部门力量,帮助劳动者提交仲裁、诉讼申请,促成纠纷化解。
三是聚焦便捷高效,建立工会靠前维权服务模式。各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创新实施“前中后”服务模式,前端设立综合受理平台窗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预约申请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就业创业、学历提升、求职招聘、技能提升等公共服务;中端设立“即时调解”服务,依托工会调解工作站,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现场提供调解服务,及时解决困难诉求;对于前端中端无法现场解决的诉求,通过预约转接方式进入后端,由工会移送人社、司法机关等部门提供持续性的争议调处和保障服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方。
四是聚焦数智赋能,建立数字化服务运用场景。聚焦劳动者实际需求,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网络平台,其中“云调解”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手机视频连线调解和线上提交仲裁审查确认等便利服务,“云课堂”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学习职业技能和维权知识,“生活地图”帮助劳动者就近寻找“工会驿站”等。开发“云端枫桥”设备并广泛安装使用,劳动者通过刷身份证、菜单点选和简单字段输入即可自动生成申请文书,自动走纸双面扫描生成的电子文档可在“调裁审”各环节使用。
(二)工作成效。
一是工会维权服务链条更加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由工会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共同建设,引入“前中后”服务模式和数字化服务功能,促成多部门资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拓宽了维权渠道,增强了服务可及性,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合力,大大提升了工会维权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劳动者申请维权更加便捷。通过各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和工会驿站服务网点,织密了工会维权服务网络,形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5分钟维权服务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在这里就能实现“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解决”,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2024年,共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咨询、调解、仲裁等维权服务2064人次。
三是工会发挥作用更加凸显。通过深度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和权益保障中心建设,促进工会维权服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布局,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等权益保障诉求及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促成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调裁审”口径统一,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