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平阴县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法,助力农民工安“薪”过年
“多谢咱们工会了,要不是给我申请法律援助,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要到手里!感谢平阴县总工会为我要到了工资,可以安心过个好安稳年了,万分感谢。”货车司机王先生说。
王先生是平阴某企业货运司机,2021年7月份按公司统一安排开始停工,近期其他职工陆续上班,王先生未接到复工电话,因此与公司联系希望结清工资,结束劳务关系,但公司迟迟没有回复。临近年关,家中急需用钱,1月19日上午,怀着急切心情的王先生来到平阴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了解到王先生的情况后,县总工会立即为其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指派援助律师为其争取合法权益。经过县总工会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1月21日上午公司支付王先生工资8616.3元,王先生收到工资后特意向县总工会表示感谢。
临近春节,因为欠薪来县总工会寻求帮助的农民工逐渐增多,截止日前,来访者近百人,来到工会首要想法想尽快拿到钱,县总工会主动靠前服务,多措并举,根据来访者情况分类处理,力争让来访者安“薪”过年。一是工会协商调解,让职工(农民工)直接受益。根据来访者诉求,县总工会主动带案下访,为一名兼职职工讨回工资2100元,职工打12345表示感谢;把矛盾双方请到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现场调解厨师与餐馆的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厨师收到钱后专门打电话表示感谢。二是发挥好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四方联动机制,合力维护职工(农民工)权益。平阴某企业因经营问题,拖欠公司职工60人工资80余万元,1月18日至25日,职工为维护合法权益,陆续来到工会请求法律援助,因涉及人员较多,县总工会联合人社局、法院共同解决这一问题,经多部门共同协商调解,目前该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推动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效能。三是贯彻落实工会法,将工会法律援助做实做细。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新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县总工会按“六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援助实体化机构,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诉求,提供法律咨询、信访接待、争议调解、仲裁审理、法律援助“一站式”“全链条”维权服务,自12月份以来接待现场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援助仲裁类案件35件,诉讼类26件,形成“能调尽调、应援尽援”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县总工会按照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法律监督、协商调解、法律援助”全过程工作体系的工作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16次,解答职工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处置12351职工热线平台工单5件,满意率10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受援职工362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追回工资和落实工伤待遇等89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积极争取政府司法部门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借助社会力量,运用各方资源,创新援助方式,完善援助机制,提高援助水平,让工会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的职工群众,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