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天桥区总工会指导员进办事处宣传“1+3”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21-03-01 16:16:15
为推进签订集体协商合同工作,有效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月1日上午,天桥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到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开展集体协商宣传工作。
指导员们和街道工会李玉洁与济南市天发门窗设备厂,济南市钢塑门窗工业公司两个企业工会主席、财务主管进行了座谈,首先了解企业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然后指导员们宣传了《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详细讲解了《集体劳动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相关法规,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法律意识,推动“1+3”集体合同有关工作开展。
两家企业工会主席表示,回公司后给企业主要领导汇报,尽快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签订“1+3”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