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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程序

发布日期:2021-11-16 08:38:43

  困难职工的办理程序必须严格规范,具体如下:

  1、申报。以家庭为单位,由其中一方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济南市困难职工申请书》,如实填写《济南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并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等。申请的困难职工家庭须签署《济南市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调查摸底。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在收到职工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确定联系人,填写《济南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和《济南市困难职工联系人责任书》,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对申报职工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健康状况、致困原因、刚性支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情况真实职工,并让职工签署《济南市困难职工承诺书》、《济南市困难职工工商信息承诺书》,入户调查人员填写《济南市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留存走访照片等影像资料。

  3、公示上报。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对职工的申报材料和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在《济南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上签具意见,并及时将申报材料和公示照片报上级主管工会。

  4、审查。收到申报材料的上级主管工会,应对上报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派人入户调查。审核无异议后,填写《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明细表》和《济南市困难职工汇总表》,报市职工帮扶服务中心。

  5、认定。市职工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办理特困职工证。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要将认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基层工会和联系人,并由基层工会或联系人反馈至申请职工本人。